爷俩都陷入沉思。
但一旁的李斯却是突然道。
“想死就死呗。”
“这玩意儿谁能拦得住。”
“光幕的意思是,你的死不能对这个社会产生不利的影响。”
“能做到这点就行。”
“至于你死不死?怎么死?”
“怕是没几个人会在意。”
“你爱死不死!”
“不耽误我吃,不耽误我喝的,别人死不死关我啥事儿?”
李斯的这番话先是让嬴政扶苏一愣。
但随即二人都恍然道。
“也是哦~~~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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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那我们回归之前的问题?】
【得了红斑狼疮的女士去瑞士选择安乐si,此事是否值得夸赞?】
“这有什么可夸赞的。”
朱元璋道。
“她寻死也并非大义,只是不想活了罢了。”
“不过是个人选择,有夸赞的必要吗?”
“应该有一些吧。”
朱标道。
“能够坦然的面对死亡,本身就是不一般人能做得到的。”
“此番魄力,的确值得称赞一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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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此同时,光幕出现几条评论。
【要自由,然后不遵医嘱,然后治不好,所以选择安乐si。】
【我对她的选择没有任何意见。】
【但是在死之前,为什么要鼓吹器官买卖?】
【而且还说穷人会因此得到一笔钱?】
【这种言论,这种思想,真是太让人恶心了。】
---“的确,尊重她的选择,但她支持器官买卖就真看不下去了。”
---“她自己说得很好听,实际上就是自己不断地作,把自己仅剩的生命力在玩乐中挥霍干净了,一次次加生命流逝,最后只能躺病床上了,再也玩不动了,于是一合计,既然我玩不了了,那就去安乐si吧,我是没看出这里面有什么对生死的看淡,当然了,这是她自己的选择,我无权干涉,但我也有评论的权利吧~~”
---“不遵医嘱怎么看出来的?”
---“她自己说,为了身材为了容貌,不要用激素,变成大象肿。医生不让晒太阳,她别说打伞出门了,甚至还说她就喜欢古铜色皮肤、健美身材,要阳光浴,不能因为这个病,就失去这种自由,还有什么治疗妨碍性生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