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

小燕文学>哥布林播种王国 > 第12章 前哨战(第3页)

第12章 前哨战(第3页)

队伍继续行军。主要分成三个部分。

探险家在最前面,雇佣兵稀稀拉拉的跟着,处在中间,走在最后的是分成一列纵队行军的骑士团。

而骑士团又分成三个部分,步战侍从走在骑士的前面开路,骑马扈从拱卫贵族,还留下一部分保护落在后头的辎重车队。

由于地势陡峭,即使战马缓行,也仍然颠簸得骑士们屁股生疼,大腿内侧也有被磨出酸辣的感觉。

在山区外围,一般情况下只会遇到哥布林,而这些只有人类孩童身高的怪物,不成体系的情况下对他们没有威胁。

况且探险家们已经净空了前方道路,康诺特倒是不怕行军中突然遭遇袭击。

路上,康诺特时有看见倒毙的哥布林,三三两两躺在地上,绿色的血液在地上流淌。每具尸体上都有相似的伤口——断开的喉咙。

当捕奴队长见到了第二十具哥布林尸体的时候,终于忍不住大骂,“操!真是太浪费了,那些该死的傻逼难道不懂活着的绿皮都是金龙吗?”

山姆会在暗中不屑地骂他,“要钱不要命的傻子!”

捕奴队有三百多人,以往他们要想抓绿皮,就只能溜进山区在外围打打转,用麻袋装一些小哥布林就跑。

现在不一样了,跟着骑士团说不定能抓兽人。所以队长没有太过冲动。他一边派手下警告探险家,一边恭顺地跟着骑士团。

康诺特看着彪悍的捕奴队,人人穿戴皮甲,并且有一定的纪律性,队形基本上保持的较为完整。

他暗想这支捕奴队说不定是受过军事训练的。

队列是最基础的,也是指挥学的基本,代表部队的军容、士气和凝聚力。一个规模化的军队比散兵游勇强得太多了。

康诺特情不自禁点了点头,“这支捕奴队比我们的雇佣兵素质高多了。”

山姆不太懂军阵,队形这些。不过他能看出捕奴队的精气神很不错,绝非乌合之众。

康诺特分析道,“他们的站位很有讲究,每一次变换队形都很灵活,这意味着他们能适应更加复杂的战斗环境。”

“希望你的眼光没错。”

山姆把捕奴队长叫了过来。

队长是个面相凶狠的男人,大概三十五岁左右,身高一米七八,肩膀胳膊都挺粗,虎背熊腰,体重大概两百多斤的样子。

不过他在面对康诺特的时候显得很谦卑,低头道,“尊敬的伯爵大人,有需要小人的地方请尽管吩咐。”

康诺特指那些即使没有指挥,也仍然保持稳定队列的捕奴队伍。

“那些人是退役的士兵吗?你从哪里找来的?”其实他说退役是客气了。谁都明白他说的是逃兵。

然而康诺特低估了对方。

捕奴队长自豪地拍了拍宽厚的胸膛,“那些人都是我亲自训练出来的!”

“哦?”有这本事的人可不多!康诺特兴致上来了,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“多诺万!以前是负责训练士兵的军官。”

康诺特觉得对方隐瞒了一些龌龊,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。

“很好。有事再叫你。”他点了点头,示意对方可以走了。

多诺万有些不知所措,他本以为会受到招揽,没想到就到此为止了。愣了一下,也不再自卖自夸,就回到捕奴队列了。

山姆好奇地问,“你讨厌他?”

康诺特看了远处的多诺万一眼,沉凝了一会才说,“不算讨厌,只是不相信他说的话。看看再说吧。”

路上慢悠悠地在凹凸不平的地势前进,平均低于平原度的每小时3……5公里。

山区里最常见的景色是层层叠叠的峰峦,黑色的岩石,还有褐色的大地,一颗颗长得扭曲的老瘤树围在峰峦下形成一片又一片森林。

幽蓝色的泉水从山上飞流直下,穿过黑岩地和无底石阶,横亘在康诺特前方,看那条蜿蜒的长河末尾被山峰遮挡,不知道流向何方。

康诺特以军事角度评估此处。这里视野还算开阔,周围少林,也不怕埋伏,即使危机四伏的山坡,也在一公里之外,暂时威胁不到他们。

观察到最后,他满意地点头。骑马走向托林伯爵。

考虑到有水源的地方一般都有野兽或者绿皮栖息,康诺特说,“我建议在这里安营扎寨,以此为立足点,依托这个营地部署兵员,散出斥候探查消息,附近可能有绿皮的巢穴,我们必须清理干净,否则会留下后患。”

托林伯爵手握腰剑也认可地点头,“很好。”

康诺特继续道,“而且这里处在外围,一般情况下,不会出现能够威胁我们的绿皮部落,可预见的是我们头几天的进展将会比较顺利,到时最理想的情况是找到公主的消息,这样我们就可以全力投入五千人的力量去救她了。”

“倘若进展不顺,我们还可以凭借这个营地在山区里坚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,等到了事不可为之时也能全身而退。”

托林伯爵点了点头,看起来很认可他的建议。

因为没有比这更稳的了。

不过这支队伍并非托林的一言堂,所以还是叫来十多个封地男爵一起商量。

“阿塔诺大人建议在这里扎下立足点,各位觉得如何?”

一个摘下头盔的贵胄说,“阿塔诺大人太稳重了吧,我认为才刚进山区,立足点的事儿不急,我们再深入几里看看,若路上没有危险的话,甚至还可以再深入,多杀一点兽人嘛!”

康诺特看了对方一眼,这个家伙是加夫兰家族的迈尔·基兰·什卡因德,对方的老爹大因德是个实权伯爵,他记得迈尔有很大几率分到伯爵头衔和主要地产,是个让人嫉妒的贵族子弟,本来可以舒舒服服躺在老家作威作福的,没想到竟然不要命的跟随骑士团来铁爪山区。

这年轻人看来就是山姆说的那种想当英雄想疯了的傻蛋。

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

最新标签